民资难入 国企狂欢 PPP模式有失初衷?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时间:2016-07-26
摘要:一边是国家“钱袋子”收支矛盾加剧,一边骗取财政资金、资金“打水漂”“睡大觉”等老问题屡审屡犯。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直面这一现象,提出要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上根治政府乱花钱“顽疾”,同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再度释放改革发力信号。

想要吸引民资进入,但闯进来的却是央企国企。这是中国自两年前开始大力推广PPP模式之后出现的怪现状。“这PPP别看P多,其实最重要的就是最后这一个P。合同周期那么长,没有融洽共赢的合作,P再多,也就是个屁!”

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共同提供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从2014年10月国务院下发“43号文”,结束了地方政府传统的融资平台和融资模式之后,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则成为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主要方式。

截至5月31日,财政部PPP中心平台项目库中共有8644个PPP项目,总投资额高达9.88万亿。比3月末增加923个项目;投资额增加1.1万亿,增幅为12.6%。PPP项目看上去是在巨量增长,但落地率却并不高,截至5月12日,进入执行库(即处于采购、执行和移交阶段)项目865个,仅占10.8%。

除了落地率低,民企参与度也低。据某知名证券研究院院长管清友统计,截至2016年3月末,全国PPP中心项目库中已签约项目369个,其中国企签约为199个,民企170个,从数量上看,民企参与的PPP项目略少于国企,但差距不大。不过从签约项目总金额上看,国企签约的PPP项目金额达到3819.48亿,是民企的近3倍。

中央力推PPP的本义是,鼓励社会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事业领域,但现实中,央企国企已然成为此轮PPP热潮中的主角。面对万亿PPP市场,民资为什么难以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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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挤出”民间投资?

在中国民间投资增速下滑的讨论声中,“国”强致“民”弱成一方观点。7月25日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勇在北京表示,政府投资并没有对民间投资产生挤出效应,民间投资回落有一定“合理性”。

对于政府、民间投资的关系,张勇认为两者应在不同投资领域下各自发挥作用,相互补充。“我们要把握好这个度,政府投资一定要补短板,不能和民营投资争同一个市场。”2016年上半年,中国民间投资增速仅为2.8%,比去年同期锐减8.6个百分点,回落明显。

“民间投资的回落有一定的合理性。”张勇在当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发布会上指出,民间投资的主要领域是制造业和房地产,而当前一些传统行业存在创新力不足、结构调整难度较大的情况,民间投资势必对市场有一个选择。张勇透露,中国政府5月份开展的民间投资专项督查结果显示,以投资传统行业为主的民营企业家对投资都有“看一看”的姿态。在此情况下,“势必使得投资脚步放慢”。

对于政府基础设施投资较强,是否对民间投资产生挤出效应,张勇称,“我负责任地讲,没有。”他表示,各级政府投资总额仅占总投资规模的5%,并且近年来政府投资已从竞争性行业退出,而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项目。

张勇指出,当前投资下行压力大,民间投资回落较快,政府投资此时要加大力度,包括使用专项建设基金,“干一些应该干、必须干、早晚都要干的事情。”这将起到促投资、稳增长的作用,并且此时造价相对较低,投资亦能有所节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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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露管理水平较低

地方政府为何偏爱国企?首先是由PPP模式的复杂性决定的。一个PPP项目,需要经过项目识别(项目发起、项目筛选、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准备(财务模型构建、风险分配方案优化、项目交易结构、回报机制设计、项目实施方案撰写)、项目采购阶段(市场测试、设置资格预审条件、核心边界条件)等多个流程。好不容易确定了社会资本方,由于PPP项目周期长达20—30年,变数较多,能否圆满落地,还要看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磨合程度。

正因为如此,地方政府在选择PPP合作伙伴时大都比较谨慎。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曾经表示,过去30多年,各地推行的PPP很多都被“异化了”,必须搞清PPP的本质意义和操作原则,否则好事也会变坏事。此外,地方政府的考虑之一还有避嫌。湖北省老河口市常务副市长伍军坦言,PPP项目的定价高低有利益输送嫌疑,项目一旦失败还会涉及国有资产流失,这些问题一旦涉及民企就很难说清楚。

据了解,PPP项目确实存在一定的权力寻租空间,由于是私人投资,项目的监管比政府融资平台下的政府项目宽松很多,决策权也主要由社会资本主导。不过,一位不愿具名的民企人士指出,地方政府“偏爱”国企,也反映了其管理水平较低。这一做法只是规避了官员个人的风险,却给项目带来了风险,有可能造成国家损失。最终,所有风险都将体现在项目的最终价格上,由大众买单。

除了上述原因,PPP项目投入大、回报周期长,对企业的融资能力等要求较高,如果民企规模偏小、融资能力不够,往往就会被挡在门外。在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会长赵笠钧看来,有些地方政府把PPP模式视为传统融资平台的替代,过分强调其融资功能,忽略了专业、高性价比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这样一来,融资能力强、成本低的国企自然有更多的机会,而那些专业能力强的民企则分不到一杯羹。

“P精神”

有位企业家的话给我印象特别深:“这PPP别看P多,其实最重要的就是最后这一个P。合同周期那么长,没有融洽共赢的合作,P再多,也就是个屁!”话糙,理不糙。正如这位企业家所言,固安工业园新型城镇化项目的成功,也是因为政企之间形成了共赢的合作机制,有着那么一股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合伙人精神。

既然政企是合伙人,就是利益共同体,得谋大局,不能各自打小算盘。PPP项目大多涉及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需要的是深耕细作的长线投资,赚的是“慢钱”。这既是对基建和公共服务项目传统运营模式的挑战,也是对那些习惯“一锤子买卖”的民企、试图“捞一票就走”的游资和企图“关门打狗”的地方政府的一次理念洗礼。

既然政企是合伙人,就是平等关系,得能沟通,不搞一言堂,也不打太极拳。PPP是个新事物,政府和民企都是吃螃蟹的人,各有顾虑很正常。可既然合作,就不能靠猜、靠赌,而应该交心、交底。虽然利益与风险分担机制是提前约束的,可过程如何实施,怎样能把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是完全可以通过彼此沟通、共克时艰来实现的。

既然政企是合伙人,就有契约关系,得讲规矩,按合同办,不能“因人而异”。一份商业合同,签约靠领导魅力,执行靠合同效力。PPP项目亦然。只要不是违背了合同本身的条款,无论是政府换届,还是企业易人,都不能成为PPP项目违约的理由。

说到底,PPP项目真正需要的就是既“亲”且“清”的新型政商关系。PPP究竟是美味的馅饼,还是无望的陷阱,关键取决于政商关系如何定位。彼此清白就能放下顾忌,良性互动就能攻坚克难,最终使PPP项目成为政企共同推动地方发展的新引擎、大舞台。由此可见,以一批PPP项目,换来交而得法、交而有界的政商关系,换来内生动力不断增强的营商新环境,一子落,满盘活,这个棋局真漂亮。

编辑:赵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