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万吨砂石料3年开采处置完毕 宁波场平工程招标

来源:砂石骨料网整理
时间:2020-03-23
摘要:宁波大榭开发区穿鼻岛LNG登陆中心场平工程(一期)石料矿的委托开采及处置招标。

宁波大榭开发区穿鼻岛LNG登陆中心场平工程(一期)石料矿的委托开采及处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大榭开发区穿鼻岛LNG登陆中心场平工程(一期)已由宁波大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榭经资函[2018]22号、[2020]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招标人为宁波大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石料开采及处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大榭开发区穿鼻岛

建设规模:矿界范围内2008.09万吨石料矿的委托开采和处置

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其中爆破审批及配套建设须在开工后 180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

(1)石料矿(共2008.09万吨,详见浙资交矿(挂)【2019】06号及勘查地质报告)的开采施工:包括山体爆破(含边坡光面爆破)、凿岩、土石方开挖、装车等;按照指定线形修筑和维护环岛临时道路(塘渣路面,宽度≥2.5m,每300米设置一会车点,保证小型汽车能通行);炸药运输专用码头的建设;穿鼻岛上炸药仓库(如承包人认为有必要)的建设和运营维护;除边坡治理及复绿工程外的关于“绿色矿山”创建所需的相关工程施工等 。 

(2) 石料矿石料的处置:包括石料的运输、加工;石料加工后产成品的销售、装船外运;石料临时出运码头(建议5000吨级)的建设和维护(由发包人选址);石料加工所需的设备(包括水电配套设施)采购、安装、运行维护和竣工后的拆除等。

标段数: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3.1.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或者由(1)(2)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1)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承担本项目石料矿石料处置的相应资金实力(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联合体投标的,指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一级,不限注册专业,且具有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公安部门颁发的高级(B及以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同时提供2019年10月份至2019年12月份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2.3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

3.3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高级(B及以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同时提供2019年10月份至2019年12月份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3.4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总数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承担本项目石料矿石料处置的相应资金实力的单位。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23日到2020年4月8日16时00分(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189.216.214:9080)下载招标文件。【也可从大榭开发区网站-办事服务-大榭公共资源交易,进入“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门户网站,在主页“注册入口”注册登录进入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189.216.214:9080)】

4.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门户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189.216.214:9080)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6网上下载标书的操作方法,可到“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栏,下载《大榭区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咨询电话:0574-86750066 肖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770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进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8日16:00前(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卡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3、银行电汇或网银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大小额系统直接缴入;4、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西侧开评标区(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肺炎防控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大榭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防控措施规定。各投标单位原则上可指定一人【须按要求出示甬行码(或宁波健康码)且出示当时颜色为绿色,并提交身份证原件核验,未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出示的甬行码(或宁波健康码)出示当时颜色为非绿色,不得进入交易场所】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提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大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大榭开发区                 地  址: 宁波市江南路598号95国际商务大厦A幢935

邮  编:315812                           邮  编:315040

联系人:陈飞                              联系人:徐琦、房科红

电  话:0574-89283432                   电  话:0574-87360849、0574-89076310、15067451845

传  真: /                                  传  真:0574-87360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