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绿色砂石矿山遴选开始!快报名吧!

来源:砂石骨料网整理
时间:2019-06-10
摘要:2019年度全国绿色矿山遴选工作正式启动。

有条件的砂石矿山有机会获得国家级绿色矿山称号了!2019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工作正式启动!

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通知》,将根据《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行业标准开展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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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原则

(一)遴选依据。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要求和自然资源部2018年公告发布的《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9项行业标准开展遴选。

(二)遴选范围。遴选矿山应是持有有效采矿许可证的独立矿山(含油气类),近三年内未受到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部门行政处罚,且矿业权人未被列入异常名录。其中新建矿山应正常生产一年以上,生产矿山剩余开采年限应不少于五年并正常运营。

(三)遴选数量。遴选工作要结合各地资源禀赋特点和绿色矿山建设实际,综合考虑矿山企业集约化、规模化程度,并突出矿山企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遴选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5个,绿色矿山建设基础好的及资源大省原则上不超过40个。已通过实地核查、符合上述原则的原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可直接列入遴选名单,不占遴选总数。

工作程序

各省(区、市)按照以下程序开展遴选工作,形成遴选名单。

(一)矿山自评。组织矿山对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行业标准开展自评,形成自评估报告,填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入库信息表,提供展现矿山整体面貌的影像或图片资料。

(二)第三方评估。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专业评估机构等,对矿山建设情况开展实地核查,形成第三方评估报告。

(三)实地抽查。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问卷调查等多种手段进行实地抽查,抽查比例应不低于30%。

(四)材料审核。审核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入库信息表、第三方评估报告等各类材料。

(五)公示。通过网络、报纸等渠道,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公示遴选结果。

拓展阅读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