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和征地手续先备好再出让 广西推进砂石净矿权试点

来源:广西自然资源厅
时间:2019-12-04
摘要: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了《推进净采矿权出让试点方案的通知》。

12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公开了《推进净采矿权出让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矿权出让前期的相关工作处理到位,使竞得人不受土地、林地、地面附着物等权益制约,且按规定能够及时办理采矿许可申请登记手续的拟出让采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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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18年1月17日,广西首宗净采矿权—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秀山村岽利坡陇集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成功挂牌出让,创下了南宁市建筑石料类矿种出让的最高价。

与过去不同,净采矿权在出让前,相关部门已完成了地表附着物的补偿、土地租用等工作,免除了竞得人的后顾之忧,避免出现竞得采矿权后却因各种相关问题难以解决,长期无法开工的情况,此举将有效激发了市场的活力。

目标任务

2021年前,钦州、北海、防城港市行政区范围内至少完成1宗净采矿权出让,其他11个市至少完成2宗净采矿权出让。

《方案》推进净采矿权出让,明确要求做好土地、林地权属调查,确保无权益纠纷。对涉及林业用地指标的,要协调具有审批权限的管理部门出具符合使用政策的意见,并能够配置指标;协调做好拟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或影响范围内的土地及其附着物的相关补偿事宜,并与土地权属人初步签订相关协议。配合和指导采矿权竞得人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采矿许可登记以及土地、林地等手续工作。

《方案》的印发将有效解决用地、用林难问题,有效维护采矿权人合法权利,此外,允许将采矿权出让前期投入作为出让条件,调动了地方推进净采矿权出让的积极性。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推进净采矿权出让试点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