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启动全省矿山越界开采、非法开采专项检查

来源:砂石骨料网整理
时间:2020-04-02
摘要:3月27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矿山越界违法开采专项检查的通知印发。

针对越界开采、非法开采问题,福建省将开展全省矿山越界违法开采专项检查。

该省将瞄准杜绝无证非法采矿造成人员伤亡的硬目标,对全省有效采矿权是否存在越界开采、到期矿山是否存在违规开采、关闭矿山是否死灰复燃等情况,逐矿检查,对非法违法开采行为严厉处罚、逐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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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对象及内容

有效采矿权,至2020年3月19日前采矿权仍在有效期内除矿泉水、地热外的所有矿山。

是否存在越界开采。矿山露天开采部分,其矿区开采边坡上边界有无超出矿区范围,开采面底部有无低于矿区下限高程;矿山地下开采部分,其开采矿产资源的范围、开采井巷工程设施分布范围有无超越矿区范围。

公示的开采信息是否真实。采矿权人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填报的采矿权基本信息、采矿权人履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信息、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指标、储量动用情况等是否真实。

到期采矿权,各级政府因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原因暂不予延续的。

生产系统是否仍在运行。各类供电、供水、通风、提升、运输等生产设施设备是否仍在运行,办公、生活区域是否仍处正常状态。

是否存在采矿行为。采矿权到期之日起,是否存在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关闭矿山,2016年1月1日以来因产业政策、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去产能等关闭的所有矿山。

是否关闭到位。各类供电、供水、通风、提升、运输等生产设施设备是否拆除到位。

是否非法采矿。是否存在擅自打开封闭、新开硐口等非法盗采行为。

非法开采点,现场巡查发现、卫片遥感监测、群众信访举报等渠道发现的矿产资源非法盗采点。

有效采矿权、到期采矿权、关闭矿山检查任务清单由省级整合数据后统一生成,通过矿政系统下发到各市、县(区)GNSS终端;非法开采点以上下联动的方式,通过执法监察系统下发至移动执法终端。

检查方法

运用“手工填写表格+GNSS检查”的模式,逐矿逐点检查,建档立卡,一矿一档案、一矿一图库,检查过程和结果数据全部在矿政系统归档,相关信息将全部在福建省自然资源厅“阳光矿山”模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