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市级政府可将河道采砂权收归国有 统一经营

来源:中国砂石骨料网整理
时间:2017-01-05
摘要:日前,江西省水利厅举办《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江西省水利厅厅长罗小云在对《条例》进行解读时指出,非法采砂屡禁不止,利益大、违法成本低是主因。

日前,江西省水利厅举办《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江西省水利厅厅长罗小云在对《条例》进行解读时指出,非法采砂屡禁不止,利益大、违法成本低是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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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水利厅厅长罗小云

《条例》对河道采砂禁止性行为,设定了较为科学合理的法律责任,且基本覆盖了各类违法采砂行为,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鉴于近年来在河道采砂拍卖活动中恶性竞争、致使出让成交价格虚高,严重违背公平、合理的初衷,给采砂监管带来巨大压力,《条例》打破传统的招标拍卖方式获取河道砂石开采权模式,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砂石资源实行统一经营管理。

目前,江西省的九江、南昌两室已经实施河道砂石资源统一开采,对非法采砂行为形成了较为有效的打击。分析认为,这既是对采砂由政府统管的“九江模式”、“南昌模式”的固化,更是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开发双赢的有效手段,将有效避免采砂业主间的恶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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