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将对秦岭北麓执行最严格河砂禁采方案 举报电话公布

来源:中国砂石骨料网整理
时间:2018-10-18
摘要:西安市水务局将针对秦岭北麓生态保护区执行最严格的禁采规定,严厉打击河道范围内非法采砂行为,推动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10月17日,西安市水务局发布《2018-2020年秦岭北麓河道禁采监管方案》,指出将针对秦岭北麓生态保护区执行最严格的禁采规定,严厉打击河道范围内非法采砂行为,推动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监管范围及内容

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河湖采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及《陕西省整治河湖倒垃圾排污水采砂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监督范围为西安市秦岭北麓周至县、鄠邑区、长安区、灞桥区、蓝田县、临潼区等辖区所有河流,违规乱堆乱放等对防洪安全以及堤防、桥梁、管线造成隐患的行为。

监管内容包括严厉打击在河道范围内违法、违规采砂、采石、取土等行为,严厉打击违反规定在河道内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等杂物的行为,严厉打击违反规定占用河道滩地,在河道滩地存放砂石、废旧工具等物料的行为,严厉打击砂石运输对堤防道路、桥梁及设施等破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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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

结合“清四乱”专项行动,开展秦岭北麓河道管理工作。各沿山区县水务局要结合西安市水务局下发的《关于迅速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对秦岭北麓河道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时限,采取督导检查、专项督查、抽查暗访等方式,对秦岭北麓河道违建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和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治任务,具体措施、责任单位、整治时限,对照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度。

开展秦岭北麓河道管理范围界定工作。切实做好秦岭北麓河道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各沿山区县水务局要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针对辖区河道管理范围不明确等不够规范问题,根据《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和《西安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有关“其他河流护堤地宽度由所在地河道管理机关确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之规定,广泛调研,科学论证,统筹安排,协调力量尽快完成辖区秦岭北麓河道岸线管理范围的划定和告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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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河湖长体系,强化秦岭北麓生态区河道日常监管。各沿山区县水务局要在河长制的机制下,建立与国土、环保、林业、住建、交通等部门的联防联控、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合作与信息沟通,严厉打击在秦岭北麓生态区河道管理范围的私采滥挖砂石等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日常巡查检查要覆盖河道及全面岸线,盯紧“乱占、乱建、乱堆、乱采、乱倒、乱排”等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建行为。

西安市水务局专项监管督导组将对各区县开展秦岭生态保护区内禁采河道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责成有关区县、单位限期整改。

西安市水务局非法盗采砂石举报电话:029-86787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