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砂石行业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0.5毫克/方

来源:中国砂石骨料网整理
时间:2018-08-13
摘要:河南省地方标准《建筑石料、石材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正在征求意见。

河南省地方标准《建筑石料、石材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正在征求意见,该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建筑石料、石材行业新建、改扩建和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评估、认定、核查等。

该《规范》将砂石行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与水泥行业对标,引用GB 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河南省建筑石料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进行了规定,其中:

矿山开采、加工过程中破碎机及其它通风生产设备的颗粒物排放限值为20mg/m3,在重点地区这一标准降为10mg/m3。

此外,建筑石料行业在物料处理、运输、装卸、储存过程应当封闭,对块石、粘湿物料、浆料以及车辆装卸料过程中也可采取其它有效抑尘措施,控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其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如下

1534144246.png

此外,本标准还规定了建筑石料、石材行业绿色矿山建设的矿区环境、资源开发利用、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方面的基本要求。

目前,《建筑石料、石材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正在公开征求意见,2018年08月28日截止,请点击阅读原文反馈意见。

阅读原文

关于对河南省地方标准《建筑石料、石材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