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上海联合查处不规范砂石船 禁止港口为其装卸砂石

来源:平安舟山
时间:2018-10-10
摘要:舟山市持续保持联合执法打击高压态势,多措并举、步步紧逼,不断压缩“黑名单”船舶生存空间。

近日,根据舟山市水路货运安全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指挥部通报信息,又有1艘 “黑名单”船舶非法套牌从事水路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多部门联合执法查处。

今年来,舟山市各级涉水行业管理部门和乡镇街道按照《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水路货运安全综合治理的意见》要求,持续保持联合执法打击高压态势,多措并举、步步紧逼,不断压缩“黑名单”船舶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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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化船舶管理。经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认真排摸核对后,舟山将未实现规范化经营的86艘船舶纳入《2018年度全市水路货运“黑名单”船舶名录》予以公布,实施清单化管理,逐船落实“三定”管控措施,定期巡查,对擅自出海生产经营的,予以严厉联合执法打击。

强化装卸源头管控。舟山市将《2018年度全市水路货运“黑名单”船舶名录》印发至全市砂石港口经营企业、临时装卸作业点及在建涉海工程项目单位,督促其强化装卸源头管控,不得为证书不齐船舶提供装卸服务或租用参与施工项目建设。针对部分“黑名单”船舶向外出运石料的现象,舟山市主动对接上海海事部门,借助其力量加强对出运“黑名单”船舶的执法检查,一经发现,立即通报,依法实施联合惩处。

保持联合执法高压态势。属地联合执法指挥部按照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要求,每周至少开展2次联合执法行动,对属地水域、临时作业点开展高频次执法巡查;市级联合执法指挥部不定期组织开展“惊蛰”、“猎鹰”、“夏安”等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打击重点海域、砂石宕口从事生产运输的违法违规船舶。

此外,在多举措限制压缩“黑名单”船舶生存空间的基础上,舟山市引导高质量“黑名单”船舶实施公司化经营,鼓励低质量“黑名单”船舶主动拆解并享受拆解奖励,限制市外低质量船舶流入市内水路运输市场,疏堵结合,逐步消化库存,不断净化舟山市水路货运市场环境,促进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截至目前,舟山市黑名单船舶较年初减少了16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