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全面停止汉江干流采砂活动

来源:汉中市政府
时间:2017-06-08
摘要:汉中市要求汉江干流汉中部分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一切河道采砂、取土、淘金等活动,同时停止上述河段范围内的采砂许可。

日前,汉中市政府发布通知,要求汉江干流汉中部分河段(西起勉县武侯镇,东至西乡出境口)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一切河道采砂、取土、淘金等活动,同时停止上述河段范围内的采砂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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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即日起,汉江干流汉中部分河段(西起勉县武侯镇,东至西乡出境口)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一切河道采砂、取土、淘金等活动,同时停止上述河段范围内的采砂许可。汉江河道管理范围为:汉江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堤外10米护堤地。

二、各县区政府要立即关闭、清理禁采区域内设置的采砂场点,汉江河道管理范围内所有的采砂设备、砂石料堆、筛分料台、临建设施等必须于5月31日前全部清理完毕。逾期不清理的,由沿汉江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清理,清理费用由各采砂场业主全部承担。

三、在加大清理的同时,要尽快复平河道内弃土弃料,整平河床滩面,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地带,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水利部门要加强河道巡查力度,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查处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公安部门要切实维护水上治安,严厉打击阻扰、抗法等行为;林业、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湿地、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加大执法力度,配合进行全面清理;国土、住管、交通、电力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协同抓好禁止采砂工作。

四、对违反规定的,由沿汉江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行政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