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药审批手续较多,保管条件要求高,一些矿山企业用二氧化碳爆破/膨胀管来采石。不过,经鉴定,这种所谓的膨胀管其实就是炸药的替代品,是种新型的爆炸物。近日巢湖警方就侦破了这样的一起非法买卖爆炸物品案,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
9月26日,巢湖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在侦查一起非法买卖爆炸物品案中发现,7月30日,河北沧州一物流公司给巢湖庙岗乡的李某邮寄了203公斤类似爆炸装置。该大队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
经查,李某,安徽淮北人,目前系巢湖庙岗乡“全强矿业”公司爆破员。9月27日下午,李某在淮北市烈山区被抓获。李某供述,膨胀管是从驻马店市确山县俞某某的手里买的。
至案发,其先后购买了270套膨胀管及配套设施。除本矿山使用外,其它销往巢湖槐林等地,目前尚有部分膨胀管待售。随后,专案组民警迅速赶到庙岗“全强矿业”公司一位于山顶上的仓库,将其剩下的28套膨胀管及配套的电线、引火头、放爆器扣押。
10月30日,专案组紧急赶赴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在当地警方的密切配合下,经过两个昼夜的连续蹲守,终将李某的上线俞某某抓获。俞某某交代,河北沧州的王某系膨胀管的生产商。今年7月以来,他从王某(前期已被山东警方抓获)处共购买了1400根膨胀管爆炸装置,其中有1000根销往安徽、浙江、江苏等省。
“正规渠道申请炸药需走严格的审批程序,量也有限。一些不法分子胆大妄为,买来原料私配成成品,并制成管状,名曰膨胀管,以掩人耳目,逃避监管。这种膨胀管威力很大,足以替代炸药。由于其没有正规的生产工艺和流程,加工或使用过程中,随时都可能发生爆炸,社会危害极大。”办案民警杨家欢介绍说。
目前,几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